1、发放:
首次在京参保人员,在办理完成社会保障卡后的两个月后领取到北京银行签发的“医疗存折”。存折只发一次,因此社保转入人员(入职前在京参加过工作)不再二次发放社保卡和医保存折,可继续使用之前的社保卡及医保存折。
2、金额的组成:
医保个人缴纳的2%全部划入,即你的缴费基数*2%;
单位缴纳的部分因年龄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为:
(1)不满35周岁的员工,是按照缴费基数*0.8% 划入
(2)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是按照缴费基数*1%划入
(3)45周岁以上的员工,是按照缴费基数*2%划入
(4)不满70周岁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
(5)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按一年度本市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
个人医保帐户是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帐户,不同于一般个人储蓄存款账户,享受特殊的政策,免除利息税;
3、支取:
个人医保账户专用存折只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划入的个人账户资金,以及依法纳入该账户的其他资金,不办理现金存储业务,个人账户按月划入的资金在商行支取,可购买药品或自由支配金额用途。
4、密码:
新开立的个人医保账户专用存折,初试密码均为6个零,为保证参保人账户资金安全,参保人首次持个人医保账户专用存折办理支取业务时,必须修改户密码,修改密码时,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改密码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异地使用:
如公司员工为长期异地工作人员(京外),职工先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点击链接)备案成功后次月开始金额将汇入医保系统中备案的银行账户(默认为工资卡,也可自行变更),京外北京银行各网点暂不支持激活医保存折,但是可以通过在京外的北京银行各网点开通北京银行个人储蓄账户后关联医保存折,即可支取存折内金额。电话咨询95526查询各省市北京银行网点情况。